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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返回人员线索搜集奖励的通告

2020-05-18 22:40  阅读:3015 

为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地见效,进一步加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来上返上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实行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返回人员线索搜集奖励。

一、奖励办法

凡发现境外来上返上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来上返上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返上人员,经确认信息有效且未向所在地村组(社区)报告的,给予反映人每线索500元人民币奖励。

二、反映方式及要求

反映电话:0795-2512776,接受匿名反映,反映人应提供有效信息。

三、相关说明

(一)多个反映人分别反映同一对象的,只奖励首个反映人,不重复给予奖励。

(二)指挥部办公室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三)反映人反映的线索符合奖励标准的,由上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反映人领取奖励;未接到通知的,即为反映线索未获采用,不予奖励。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地区名单




上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5月18日

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名单

一、中、高风险地区

1、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

2、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丰满区

3、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

二、边防陆路口岸

广西、云南、西藏、新疆、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

三、重点地区

1、湖北省

2、吉林省吉林市

3、辽宁省沈阳市

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5、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6、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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